中级社会工作师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考试合格人员在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之后,需要在1年之内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需要进行再登记。
申请再登记的中级社会工作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持有登记证书并且在再登记受理期限内;
(三)接受社会工作师继续教育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可以直接报考中级社会工作师,其他则需要满足从事社会工作1年及以上。
(中级)社会工作报考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门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均采用百分制,两门皆达60分者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