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考试合格人员在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之后,需要在1年之内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需要进行再登记。
申请再登记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持有登记证书并且在再登记受理期限内;
(三)接受社会工作师继续教育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设有学历以及社会工作年限两个方面的要求,且本专业人员与其他专业人员报名要求有所不同,报名条件详情如下: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社会工作师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利用个案、社区、小组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社会服务人员。目前我国社会工作师大多活跃在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他们发挥的维系社会良好秩序的作用如今日益得到社会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