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师证书由中国人社部统一颁发,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证书可通过本人领取、他人代领或者邮寄等方式领取。
社工证领取所需携带资料:
1、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2、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在该证明有效期内,符合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评审且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级别每月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