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院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州人事考试院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人事考试院。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 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考生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考生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二) 注册核验。
注册核验分为网上自动核验、网上在线核验和现场人工核验。
网上自动核验: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网上在线核验: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验。
4.符合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报考社会工作师应上传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扫描件;符合高级社会工作者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上传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扫描件。
现场人工核验:需现场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提交确认信息后,按以下要求到现场核验。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请持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7.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8.资格审核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9.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验。
(三)人工核验及资格审核地点。
学历等相关信息核验通过后,考生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专业信息进行报名、提交确认信息,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自动审核或人工审核)。
考试项目审核点核验及资格审核部门
社会工作者省直审核点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审核地点: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省民政厅机关附楼五楼会议室,电话:027-87859892、87448202)
市州审核点市州民政部门或人社部门(审核地点、电话详见报名表)
(四)网上缴费。
资格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二)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三)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
(四)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五)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报考人员不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六)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七)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9日—12月29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