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
(一)主要内容《妇女权益保障法》
1、政治权
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
实现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提高妇女代表比例。
2、文化教育权
包括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以及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3、劳动权
妇女在岗位录用、薪酬、晋升、晋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个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财产权
(1)妇女合法地拥有在婚姻家庭中的共有财产
(2)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3)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4)在农村,妇女在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方面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5、人身权
自由权
生命健康权
肖像权
名誉权和人格尊严
6、婚姻家庭权
婚姻自主权
生育权
财产权
子女监护权
(二)妇女合法权益的保障方式
1、主管部门保护
2、司法保护
3、妇女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