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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山东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民政局、各有关单位、社会工作者:
按照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民发〔2009〕44号)和《山东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鲁民发〔2017〕35号)有关要求,为加强全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登记和管理,推动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将开展我省2019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受理机构
经山东省民政厅委托由山东省社会工作协会作为全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机构,负责全省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申请的资格审批和证书签发。各市民政局或其委托单位为登记受理机构或代理点,负责本市及其辖区登记工作的网上初审、现场受理、材料报送、证书发放及业务管理工作。受理机构及代理点信息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及对象
统一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
登记对象: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省内工作,历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未进行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均可参加登记。
三、登记流程
(一)网上登记。登录“山东省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173.12.156:8088/sws/jsp/ext/sws/login/login.jsp,认真阅读登记须知,点击“社工注册”,下载填表说明,按说明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证照资料。保存提交后待所选择受理机构或代理点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打印登记申请表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不需盖章),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所选择受理机构或代理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受理机构或代理点对申请人的纸质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系统,确认无误后点击受理通过(代理点受理通过后还需由市级受理机构进行审核)。
现场审核申请人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后留存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后留存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份);
3、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4、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标注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三)资料报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登记申请表由各受理机构或代理点建档妥善保管。申请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确保照片清晰,没有破损)由受理机构或代理点收集整理后统一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 山东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邮编:250012,联系电话:0531-86073247。
(四)证书领取。登记证书制作好后发往各市民政局,由各市民政局具体安排发放事宜。
四、注意事项
(一)遵循自愿登记、就近登记原则,登记信息须真实准确,现场审核若发现情况不符者,将不予登记。
(二)登记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委托单位代办人统一收集资料后,到受理机构或代理点进行现场审核。
(三)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申请人如忘记登录密码,可联系受理机构或代理点申请密码重置。
(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丢失者,需与所在地人社部门考试中心联系,进行证书补办后再进行登记。
(五)各受理机构及代理点要有专人在工作日负责办理登记及接听咨询电话,确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系统技术支持:0531-86913826;登记业务咨询:0531-86073247;登记交流QQ群:6890586。
附件:山东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受理机构及各代理点信息一览表(2019年)
山东省民政厅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