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师、社会工作者、城乡规划师、测绘、审计师、统计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结束后报送中国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证书打印,办理证书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间进行审核的,逾期不再办理。
二、资格审核人员范围
参加2018年度上述八项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及外省转入的考生(见附件2)。
2016年度(含)以前报名的考生不再提供审核材料,需提供2018年度考试报名表或2016年(含)以前的准考证到现场登记。
三、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2018年考试报名表或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考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由省考试中心网站下载);
(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聘用企业变更的还需同时提交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
(四)申请免试科目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试需要的专业)。
(六)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以上复印件清晰并用A4纸按序装订。
四、办理时间与地点
办理时间:2019年3月14日至3月29日。
办理地点:市民之家(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三楼57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