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垦区人事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已由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所在考试中心发证窗口办理。准考证左上角“报名地市”一栏即为考生报名所在地,其对应的领证地点详见附表。发证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1月31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二、如需他人代领证书,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持身份证前往办理,经核实原始存根无误后方可发证。为了提高发证效率,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并在领取证书时出示。
三、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哈尔滨市考试中心已经开展了证书快递邮寄业务,省直考区和哈尔滨市考区自愿选择邮寄的考生可分别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和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点击“证书办理”栏目,按照相关通知的要求,申请快递邮寄领取证书,或登录哈尔滨邮政便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hrbyzfw)办理证书邮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