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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人事部、民政部(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北京2019年社会工作者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初级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两科,分别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中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三科,分别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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