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大学。由原龙溪师范学校于1958年春设立师范大专班发展而来,同年9月在师范大专班的基础上成立漳州大学师范学院。1959年春,在原漳州大学师范学院的基础上建立漳州师范专科学校。196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由漳州师范专科学校、厦门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南平师范学院合并在漳建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停止招生,1970年停办。1977年以来,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漳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重选校址,重建校园,先后经历了龙溪地区中学师资培训班、龙溪师范大专班、漳州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经原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2013年4月,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下文为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社会工作硕士报名条件正文,如有需要,敬请浏览。
一、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社会工作硕士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见招生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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