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社会工作硕士报考条件要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招生单位所要求的检验标准,学业水平必须达到规定的高等学历。
福建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海滨邹鲁”之誉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斐然的百年省属高等学府。学校肇始于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后由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等单位几经调整合并,于1953年成立福建师范学院,1972年易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并沿用至今。2012年,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8年被确定为福建省全国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报考条件(一)报考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社会工作硕士不招生同等学历学生
5.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仅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招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详见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教委《关于转发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如需浏览招生简章,请点击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社会工作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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