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7月,原名东北林学院,是在浙江大学农学院森林系和东北农学院森林系基础上建立的,由原林业部直属管理。1985年8月更名为“东北林业大学”。2000年3月,由林业局划归直属管理。2005年10月,经发改委、财政部和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以下为2021年东北林业大学社会工作硕士报名条件,如有需要请浏览。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业要求:英语水平考试CET—4成绩 425分(含425分)以上,俄语和日语四级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且已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各招生专业在以上要求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培养需求制定相关要求或执行学校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并在统考初试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学校2021年全日制各招生专业均可接收,具体专业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具体招生政策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东北林业大学2021年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统计表.pdf
东北林业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备注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