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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工作硕士招生简章

责编:石伟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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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工作硕士学制为两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费为1.5万每年,招生人数为7人(不含推免)其他信息敬请浏览2021年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工作硕士招生简章,2021年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工作硕士招生简章内容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 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 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 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 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 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 2021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接收推荐 免试生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复试考核及录取要求等另见我校《关于 2021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专业 目录、拟招生人数详见《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 1),其 中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 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 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 年入学前须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1 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有 2 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 考学科文章。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 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及招生计划详见相关通知。 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 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并有《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义务 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招生计划暂按 2020 年 执行,最终以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3.部分学院或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 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

四、报名流程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所在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准确填写 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 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不含推荐免 试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否则将取消其推 免生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 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址:yz.chsi.cn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援藏计划 考生选择西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其他考生(含 MBA、MPA 考生)应选 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须按报考 点要求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前 往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 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 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 册;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已获硕士、 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 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 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 提交《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 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 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 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 族照顾政策‛。仅限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 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享受此政策。

2.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 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 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 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 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可在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 证。

六、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我校初试和复试的 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 1)。报考援藏计划考生的初试 科目为:112 援藏计划思想政治理论、230 援藏计划英语、790 基础课、890 专业基础课;报考其他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初试科目均与所报考专 业的普通考生初试科目相同。

4.命题范围:

(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政治、英语、管理类联考、法 硕联考业务课等)由考试中心或指定相关机构统一编制公布 考试大纲、统一命题。

(2)我校自主命题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录 2,不 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学校依据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 政策,结合本年度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 并公布我校各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 数线)。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知 识、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复试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见附录 3。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复 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

(三)加试 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外,报考 其他专业的考生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 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复 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四)调剂复试

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 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通过研招网 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复试。

(五)考风考纪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 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

同时,对在 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 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依 法受到严厉惩处。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还将给予如下处理: 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 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或工作调动的 重要参考依据;从下一年度起,连续 3 年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七、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卫 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和《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 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 行。

八、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 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非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 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生在基本学制 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期间,学生自 行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课程设置、学习时间安排等咨询相关学院。

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非全 日制硕士生的医疗保险由学生自行解决。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 合同就业,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生 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 经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生应按定向合同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 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 4 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 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注意事项:

1.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 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任选。

2.MBA、MPA、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其他 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

十、学制

社会工作硕士学制为2年,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社会工作硕士学费1.5 万元/年。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非全日 制硕士生均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 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以下均指全日制硕士生)。

1.优秀研究生奖:为吸引成绩优异、科研潜质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 我校与北京硅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设立了‚中国 政法大学柳文超优才奖(优秀研究生奖)‛,从当年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 (含推免生)中评选出优秀研究生进行专项奖励。硕士研究生获奖者可获 得奖金 1 万元/人,在当年度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 励。

2.新生奖学金:全日制硕士一年级新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 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 各招生学院网站。

3.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4.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以报名登记表及定向协议为准) 可参评奖学金。

6.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 得生活补贴。

7.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奖 助学金‛栏目(xsc.cupl.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奖助学金工作‛栏目 (yjsy.cupl.edu.cn)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三)助学贷款

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资助管理-规章制度‛栏目(xsc.cupl.edu.cn)。

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 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三、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 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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