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社会工作研究生招生专业调剂情况:
一、调剂专业及缺额:
非全日制 035200 社会工作 调剂名额:8。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志愿的A类复试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的A类复试分数线(或自划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能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6.我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申请调剂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其本科专业必须为0301法学类专业。
9.我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三、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律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学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6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