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湖北省、武汉市共建,以武汉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总占地面积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18个学院,73个本科专业。拥有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点8 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生物学、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位类别8个(电子信息、教育、临床医学、艺术、社会工作、体育、应用心理、会计)和同等学力授权。涉及60个二级学科(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法、教育、文、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10大学科门类。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研究生工作站。有1个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9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8个省级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总值近五亿。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07万余册,中、外文报刊2099种,引进了中外文数据库226个,电子书刊515万余册。《江汉学术》入选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核心期刊,《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核心扩展版来源期刊。
学校建有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环境与健康危害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语言文化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城市圈制造业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汉大学城市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17个省部级研究平台,设有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环境与健康研究院、系统生物学研究院、武汉研究院等校级科研机构50个。近五年,获各类科研项目1500余项,主持基金项目97项(其中自科基金83项),各类科研经费累计7.39亿元。参与支撑计划、“973”“863”计划项目6项。发表学术论文7900余篇,其中SCI、SSCI、EI、CPCI-S收录1699篇次,出版各类著作、教材312部。获科研奖励126项,其中省科技进步奖9项、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7项。获各类知识产权授权1501项,其中发明专利276项。实施10余项专利技术成果转让,金额800余万元。组建6家科技成果产业化及学科性公司,其中武汉国力通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
学校以柔性和全职引进并举方式聘请一批海内外希赛网学者,实现各学科高层次人才全覆盖。现有专任教师1144人,其中正高186人,副高470人。有全职院士1人、双聘院士5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希赛网1人、楚天学者25人、湖北省教学名师1人、湖北省“产业教授”3人、武汉市创新岗位特聘希赛网3人,享受国务院津贴、省市政府专项津贴及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希赛网37人,一批希赛网学者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及其专项计划、武汉市“213人才工程”“十百千人才工程”。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不断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十多个和地区的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建有全球首个友好城市孔子学院。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适当保留专科教育,大力发展以社会培训为主体的继续教育,着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人才,力争早日建设成为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2)应为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及以上学制)本科毕业生或普通全日制麻醉学专业(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往届生应在报考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应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专升本毕业生报考。
(3)普通全日制麻醉学专业(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麻醉学专业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全科方向)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全科医学专业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报考我校基础医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往届生应在报考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应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专升本毕业生报考。
7.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一般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考教育硕士专业领域相关或相近。学科教学(英语)要求考生本科阶段是英语或相关专业。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除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外,我校其他专业均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报名方式与全日制相同。
10.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2个硕士学位点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点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网上报名
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9-10月。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研招网”报考须知。
2.现场确认
预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3.武汉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以及我校报考外校的应届考生,报考点选择我校。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
2. 复试:复试时间为2020年3-4月,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四)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1. 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
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最短不得少于两年。根据《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和《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职高专学费和高校住宿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3〕109号)文件精神,我校会计硕士(MPAcc)学费标准为:全日制1.5万元/年、非全日制3万元/年,其他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1740元/人•年,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六)其它事项
1. 如果本简章涉及内容与最新政策发生冲突,则以政策为准。
2. 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
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纪委
监督电话:(027)84225801
电子邮箱:jw5804@jhun.edu.cn
3. 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处咨询。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以“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单位代码:11072
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
邮政编码:430056
联系电话:(027)84225310、84225960
传真电话:(027)84225310
网址:http://gs.jhun.edu.cn
培养机制
1.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和组织招生工作。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制定和组织评审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学位授予标准和开展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成立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加强对硕士专业学位建设工作的指导,保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2.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主要包括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科研创新成果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助学金、市政府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等;此外鼓励企事业单位来校设立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如武商励志奖学金等。
3.管理制度。学校共制定了27个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文件,其中适用于研究生的有12个,涵盖了学籍管理、学位管理、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创新成果奖励、研究生奖助、学科竞赛、校外实践等方面。适用于教师的有15个,涵盖了导师管理、教学培养、课程建设、试题命制、工作量计算、学科群和学位点建设等方面。
4.联合人才培养。学校积极探索与美国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拉文大学、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滑铁卢大学、台湾铭传大学、香港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培养具有学术前沿视野的研究生。2019年,学校选送逾百名研究生参加“湖北省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等项目,赴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加拿大等和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学习交流,约占在校生的24%。同时,强化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培养成果
学校研究生教育培养,取得了显著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术成果。学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共资助项目381项,研究生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以江汉大学研究生名义申请专利7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其中SCI等收录论文80余篇,影响因子较高达9.890。
2.学科竞赛。我校研究生共获各类学科竞赛奖励100余项,其中级奖励50余项,省部级奖励25项,市级奖励1项,协会级奖励24项,所获奖项包括中国工程机器人特等奖和一等奖、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一等奖、全国机器人一等奖、汽车智能设计创意组一等奖、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二等奖、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三等奖、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三等奖、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三等奖、“2016华釜青年奖”青年奖、第四届中国西部国际电影节二等奖等,并有多幅作品入选美术作品年展。
3.综合素质。我校研究生创建了8个社团组织,分别是:男子足球队、男子篮球队、女子篮球队、排球队、羽毛球协会、读书会、语言兴趣小组、声乐兴趣小组。
以社团为依托,研究生参加校内各种文化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曾获湖北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生篮球联赛第二名、获“中华颂”经典诵读一、二、三等奖,获校田径运动会男子甲组团体第三名及系列单项奖等诸多奖励和荣誉。
我校定期举办“研究生风采”暨研究生学习创新成果展示活动,发掘一批先进典型人物、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经过五届的发展,“研究生风采”现已成长为继“感动江大人物”、“榜样的力量”之后的第三大校园文化品牌。研究生会组织开展的“研究生论坛”活动,迄今已举办120期,先后有近200位学术大家、行业希赛网、各级领导和科研新秀做了主题讲座,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文化活动。研究生会创立的“Share Salon”活动,组织形式、参与方式和活动效果得到了广泛响应和好评,并在中国研究生媒体联席会上被点名表扬。。
4.创业就业。我校毕业研究生作为独立法人或者主要参与者,先后注册成立了公司6个:武汉艾迪创研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九州造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开瑞微纳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镇远古镇时光里十二花居精品客栈、武汉市玉米粒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武汉优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学校研究生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连续6年毕业研究生就业率均达到100%,分赴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南方科技大学、富乐(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长江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或企业就业,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学术交流
近年来,我校先后与21个及港澳台地区的54所高校、政府及相关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美国威斯康辛帕克塞德分校、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台湾铭传大学等。出台了《江汉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试行)》,鼓励本校研究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学习,并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的资助力度。根据2019年学生出国(境)短期学习派出计划,学校派出10多个学生团组,共100余人赴美国哈佛大学、英国白金汉大学、德国杜伊斯堡艾森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意大利国立美术学院等高校交流学习。派出人数约占在校研究生的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