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行政学院)
2019年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中央党校(行政学院)2019年招收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研究生10名。热烈欢迎考生报考我校(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招生类别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就业方式:定向就业。
不招收非定向就业生、推荐免试生。
考生须为在职人员,在学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主要面向:
1.在政府、企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建设、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的相关人员;
2.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的相关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承认的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学历,有1年(到2019年9月1日)或1年以上工作经历;
2.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时间及有关手续
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院)研招办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我校(院)今年不设报考点,京内考生请按照研招网提示选择国际关系学院报考点(国际关系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网站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考生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现场确认和复试阶段都要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具有复试、录取资格。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
以规定的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
按照准考证所示地点参加考试。
3.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
4.初试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二的考试大纲由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命题工作由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由我校(院)按照要求编制考试大纲并组织命题。
(二)复试
复试在中共中央党校(行政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办法及日程安排于2019年3月中下旬在我校(院)网站公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一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校(院)录取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周末休息日上课。
授课地点:中共中央党校(行政学院)。
九、学位授予
按照中共中央党校(行政学院)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规定课程,修满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获得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学费
学费共计3.5万元,分三年缴清。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我校(院)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及时访问我校(院)网站查看有关信息(网址:http://yjsy.ccps.gov.cn)。
(三)我校(院)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接受要求提供辅导教师的咨询。如有人以我校(院)名义举办考研辅导班和推销考研辅导材料,欢迎举报。
(四)联系方式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共中央党校南院(研究生院)85楼107室
邮政编码:100091
联系电话:010-68929878
(来源:行政学院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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