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提示:研招信息仅供各位同学参考,待大家确定目标院校后,请登录其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询)
学校与研究生教育概况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农、教育、哲学、历史、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的前身为1923年秋创办的江西省立商业学校,1958年成立江西财经学院,1978年复校,1996年更名为江西财经大学。2000年学校管理体制由财政部主管转变为由江西省主管,2012年成为财政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坐落英雄城南昌,东临赣江碧水,西接梅岭烟霞,北吸锦绣庐山之灵气,南纳雄伟井冈之精神。现有蛟桥园、麦庐园、枫林园、青山园4个校区,占地面积2200余亩,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馆藏各类图书643.6万册(含电子图书280万册)。校园幽香雅静,错落有致,层重叠翠,湖光潋滟,是全国绿化300佳单位之一。
办学以来,学校秉承“信、敏、廉、毅”的校训和“敬业乐群、臻于至善”的大学精神,形成了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办学特色。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法德治校,形成了在红土地上培育创业型人才的办学机制,走出了在欠发达地区办人民满意高校的路子,正努力朝着“基础厚实、特色鲜明、人民满意、国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发展目标,实现“百年名校”江财梦迈进。
学校从1985年起开始培养研究生,经过33年的努力, 研究生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已经形成了一个从硕士到博士、学术型到应用型等多层次、开放式的研究生培养体系。目前,学校有各类研究生5千余人。培养的研究生中,涌现出了大批优秀人才,包括知名学者、省部级领导以及大企业的技术或管理负责人,他们以民族复兴为己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依托学校雄厚的办学实力,江西财经大学为研究生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学科环境与学术氛围。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统计学共5个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统计学共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09年获批江西省EMBA办学权;拥有1个重点培育学科、6个级特色专业、3个江西省“十二五”高水平学科、7个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3个江西省“十二五”示范性硕士点。
学校在2017年取得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23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19项,青年项目2项,立项数居江西省首位,全国财经类院校第2位。立项自科基金项目38项。近年来,10余项研究成果编入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并送中央领导决策参考,百余篇研究成果、调研报告获中央及省部领导批示。立项人文社科项目100余项,在国际一流刊物及国内刊物发表论文600余篇,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西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50余项。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179人,专任教师1294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57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4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690人; 博士生导师124人;硕士生导师642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人;级教学讲师2人(张蕊、胡援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7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全国“百千万工程”人才2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希赛网”荣誉称号1人,全国专业学位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25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67人,江西省高校骨干教师44人,江西省教学讲师21人。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梓坤、何祚庥,中国工程院院士李京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周远清,南京大学原党委书记洪银兴等担任我校顾问;国内外330余名著名学者、希赛网和企业家受聘为我校客座教授。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加拿大里贾纳大学、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法国南特高商、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芬兰奥卢大学、丹麦奥尔堡大学等34个和地区的96所高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
研究生教育特色
在33年的研究生教育实践和探索中,学校在继承数代江财人艰苦奋斗、创新创业的优良传统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办学理念,结合学科发展趋势,结合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结合社会需求,不断推进教育创新,逐步明晰和确立了把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作为研究生培养目标,在培养目标的设计上,学校充分意识到研究生教育不仅是培养学生的研究创新能力,而且还要培养可以将所学知识运用于自主创业的人才;各学位点在设置研究生培养方案时,与时俱进地确定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标准,充分考虑创新创业型人才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具有独立思考、清晰表达、逻辑推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敢于创新及独立工作的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的能力;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
研究生教育经过三十余年的改革与探索,为学校实现建设一流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总体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展望未来,充满希望,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事业将翻开崭新的一页。
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第一部分:报考说明
一、招生人数
1.我校2018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805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455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1350名,均含推免生。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接收推免生录取人数为准。各专业录取时将根据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报考情况做相应调整,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我校自2013年起获批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资格,欢迎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报考。
3.我校自2016年起获批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资格,欢迎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报考。
4.我校深圳研究院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培养方式,深圳授课,入学后完成培养计划,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欢迎考生报考。网报时考生应选择院(系、所)为:深圳研究院,并选择相应专业。此为认定考生报考深圳研究院硕士研究生项目资格的标准。复试阶段,根据学校划拨深圳研究生院招生指标、报考深圳研究院考生上线(线)人数、专业复试比例等情况划定深圳研究院相关专业复试线。报考深圳研究院硕士研究生项目考生与报考学校本部相关专业考生之间不相互调剂。
二、学制三年,实行弹性管理2-4年(专业学位硕士除外)。
三、培养方式:
根据《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定义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文件详细内容请登录网站查询浏览。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七、考试
(一)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五)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六)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八、其它事项
1.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现阶段按照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确定。
2.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努力学习,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将实施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包括“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 荣誉奖学金包括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习标兵”、“科研标兵”、“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优秀就业”等评优评先奖励。奖助学金体系完善、奖励覆盖面宽、奖励力度大,优秀研究生可获得博士6万/年、硕士4万/年以上的奖助学金。对符合条件的“985”、“211”高校及免试推荐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实行特殊的奖助学金奖励措施。
3.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或了解专业参考书目的购买地,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
4.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我们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816805,网址:http://grs.jxufe.cn。
5. 未尽事宜以、省级部门、学校相关文件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