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
吉林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是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9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4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现已建立起“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803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290人左右,非全日制174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执行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在规定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在规定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1)或(2)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1)或(2)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符合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强军计划考生应选择我校报考点(代码:2211)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以各报考点报名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同时发送一份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到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465953518@qq.com。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补充说明
1.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17年11月8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确认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至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将不被纳入该计划报考。
2.凡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美术学(130400)”和“设计学(130500)”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报考点”一项必须选择“长春市招生办公室”,且只能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若报考点选择错误,则报考资格无效。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501造型基础、502专业技法)在12月25日进行,初试科目详见《吉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
5.具体复试内容范围、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自定。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院(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各招生学院(所)参照、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六、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参加招生学院(所)组织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考生于录取当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二)奖助学金
1.助学金、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中“奖助管理”一栏。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九、其他事项
(一)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栏内注明的专业。没有注明的为不招收跨学科、跨专业以及同等学力的专业。
(二)专业代码后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五)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且以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4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监督电话:0431-85168740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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