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根据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和全国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并结合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制定社会工作硕士(MSW)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研究方向
1、劳工与企业社会工作
2、青少年与家庭社会工作
3、老年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
4、社会服务项目与社会组织管理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期限原则上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
攻读本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需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8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22学分;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少于8学分;实习为必修,是有专业督导的社会工作实习,6学分;毕业论文2学分。
五、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获得通过可按学位申请程序申请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2、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实践教学。实务课程配备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硬件设施,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3、重视实习环节。发挥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的双重作用,要求学生完成至少800小时有专业督导的社会工作实习。
4、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社会服务与管理部门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参加;实行双导师制,即学校专职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共同指导。
六、考试和考核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采用考试方式,其他课程可以是考试、论文写作等方式考核。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一般应来源于社会工作领域的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研究论文,也可以是社会工作项目设计与评估报告,还可以是社会工作实务案例分析或政策研究报告。字数一般在2.5万字左右。
经答辩通过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获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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