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15]
6.2电信间6.2.1电信间的数量应按所服务的楼层范围及工作区面积来确定。如果该层信息点数量不大于400个,水平缆线长度在90m范围以内,宜设置一个电信间
6.2电信间
6.2.1电信间的数量应按所服务的楼层范围及工作区面积来确定。如果该层信息点数量不大于400个,水平缆线长度在90m范围以内,宜设置一个电信间;当超出这-范围时宜设两个或多个电信间;每层的信息点数量数较少,且水平缆线长度不大于90m的情况下,宜几个楼层合设一个电信间。
6.2.2电信间应与强电间分开设置,电信间内或其紧邻处应设置缆线竖井。
6.2.3电信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2,也可根据工程中配线设备和网络设备的容量进行调整。
6.2.4电信间的设备安装和电源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3.8条和第6.3.9条的规定。
6.2.5电信间应采用外开丙级防火门,门宽大于0.7m。电信间内温度应为10~35℃,相对湿度宜为20%~80%。如果安装信息网络设备时,应符合相应的设计要求。
6.3设备间
6.3.1设备间位置应根据设备的数量、规模、网络构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6.3.2每幢建筑物内应至少设置1个设备间,如果电话交换机与计算机网络设备分别安装在不同的场地或根据安全需要,也可设置2个或2个以上设备间,以满足不同业务的设备安装需要。
6.3.3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与外部配线网连接时,应遵循相应的接口标准要求。
6.3.4设备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间宜处于干线子系统的中间位置,并考虑主干缆线的传输距离与数量。
2设备间宜尽可能靠近建筑物线缆竖井位置,有利于主干缆线的引入。
3设备间的位置宜便于设备接地。
4设备间应尽量远离高低压变配电、电机、X射线、无线电发射等有干扰源存在的场地。
5设备间室温度应为10~35。C,相对湿度应为20%~80%,并应有良好的通风。
6设备间内应有足够的设备安装空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2,该面积不包括程控用户交换机、计算机网络设备等设施所需的面积在内。
7设备间梁下净高不应小于2.5m,采用外开双扇门,门宽不应小于1.5m。
6.3.5设备间应防止有害气体(如氯、碳水化合物、硫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尘埃含量限值宜符合表6.3.5的规定。
表6.3.5尘埃限值

注:灰尘粒子应是不导电的,非铁磁性和非腐蚀性的。
6.3.6在地震区的区域内,设备安装应按规定进行抗震加固。
6.3.7设备安装宜符合下列规定:
1机架或机柜前面的净空不应小于800mm,后面的净空不应小于600mm。
2壁挂式配线设备底部离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300mm。
6.3.8设备间应提供不少于两个220V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但不作为设备供电电源。
6.3.9设备间如果安装电信设备或其他信息网络设备时,设备供电应符合相应的设计要求。
6.4进线间
6.4.1进线间应设置管道入口。
6.4.2进线间应满足缆线的敷设路由、成端位置及数量、光缆的盘长空间和缆线的弯曲半径、充气维护设备、配线设备安装所需要的场地空间和面积。
6.4.3进线间的大小应按进线间的进局管道最终容量及入口设施的最终容量设计。同时应考虑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安装入口设施等设备的面积。
6.4.4进线间宜靠近外墙和在地下设置,以便于缆线引入。进线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线间应防止渗水,宜设有抽排水装置。
2进线间应与布线系统垂直竖井沟通。
3进线间应采用相应防火级别的防火门,门向外开,宽度不小于1000mm。
4进线间应设置防有害气体措施和通风装置,排风量按每小时不小于5次容积计算。
6.4.5与进线间无关的管道不宜通过。
6.4.6进线间入口管道口所有布放缆线和空闲的管孔应采取防火材料封堵,做好防水处理。
6.4.7进线间如安装配线设备和信息通信设施时,应符合设备安装设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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