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3]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3年度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初级、中级、高级)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27日、28日,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4日、5日。“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 其他各专业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辛集市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石家庄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考资格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三、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报名流程
2023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上半年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14日-20日17时30分,下半年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15日-21日17时30分。考生可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网上报名对应入口,按要求注册、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上半年最晚于3月23日17时、下半年最晚于8月24日17时进行网上交费即完成报名。“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报考人员“考试考区”项务必选择石家庄,其他专业报考人员“报名省市”项和“考试考区”项应保持一致。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上半年于3月23日17时前、下半年于8月24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上半年自5月24日起,下半年自11月1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五、收费标准
根据工信教[2016]11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各科目上机费每人每科73元(其中每人每科代国家收取18元),其它专业考试各科目笔试费每人每科53元(其中每人每科代国家收取18元)。
六、考试大纲
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教程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上发布。
七、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 1.202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2.2023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原文链接: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96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