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场规则
(机试)
一、考前40分钟,考生应到达本专业资格考试科目所指定的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外籍人士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原件进入考点。
二、考生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明进入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应如实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到,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进入考场,考生必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核对。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的各项监督和检查。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规定,开考5分钟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
四、上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生不能交卷出场。
五、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手机、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等,不得携带任何存储设备(包括移动硬盘、光盘、U盘、MP3、掌上电脑等)。
六、考试前10分钟,根据监考人员的提示,考生应双击“考生机”桌面上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机考试系统—作答系统”图标,启动考试作答系统,录入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或其它有效证件号可不录入)信息,等待进入考试。
七、考生如遇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可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对试题不理解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考生应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不得故意损坏考试系统和相关设施。
八、考生按照“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机考试系统—作答系统”的要求用鼠标和键盘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不得执行其他操作。
九、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提前交卷的考生须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确认答卷提交正常。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作答系统自动关闭。
十、考生应自觉维护上机考试工作场所秩序,遵守考场纪律,对违规违纪者,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的或者变造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者协助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二、考生应服从上机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三、考生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交卷,将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十四、除本考场考生、主考、监考、系统管理员、巡考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