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江苏考区)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简称第31号部令)第十七条规定,现将我中心对我省2021年11月6、7日进行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各考区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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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表
江苏省信息技术教育与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jsiteec.org/news_detail.aspx?aid=841333a3b7f84bc4bd572de06beed5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