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全平稳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47号)文件精神及目前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所有人员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如人员打印《准考证》将视为已知悉本《告知书》各事项。
一、人员应于考前14天前完成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注册申请(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小程序完成)。
二、考试当日,人员应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人员须接受防疫检查,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核验,“ 健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C,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情况(考前14天之内未出晋)的,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知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
2.考前14天内,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且结果为阳性的人员。
3.考前14天内,有晋外旅居史的人员。
4.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
5.考试当天,“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
6.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近一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7.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人员。
四、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1.人员应当遵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人员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
3.人员在考试当天,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建议全程佩戴口罩。
4.在考试过程中,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因转移到备用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经省级考试机构批准后可予补齐,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人员应及时送医就诊。
5.提倡人员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人员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五、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考前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后发现,当次考试成绩作废,造成其他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我省202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及本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各市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请各位人员及时关注“山西软考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6DA7GAW6AaMzBn8AWpyH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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