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
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6号)要求,现就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及范围
2017年起,全国统一组织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启用新版证书。
二、新版证书样式及调整内容
(一)证书样式。新版证书为 B5 版单页双面样式,分为“准入”和“水平”两类,封面分别采用暗红色和墨绿色,统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字样。
(二)调整内容。新版证书对内页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取消原证书的“编号、持证人签名、除资格名称以外的英文翻译、签发单位(盖章)和签发日期”等内容。
2.保留原证书的“批准日期”内容(为当年考试实施最后一科的考试日期)。
3.变更原证书的“证书管理号”为“管理号”。
4.增加“身份证号码、二维码”内容和扫描实时查询认证功能(暂未开通)。
三、新版证书管理
(一)证书印制及发放。新版证书的印制及考试合格人员信息打印工作(包括照片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无需加盖我省签发章及照片钢印。证书的具体发放工作由相应的省级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机构即为证书发放机构,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证书发放;行业部门组织的考试由行业部门负责证书发放。
我省不再发放《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二)旧版证书效力。2017 年以前发放的旧版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须进行更换。
(三)证书补发。证书补发按规定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考生证书遗失的,考生向相应的考试机构提交个人补发证书申请、单位证明、登报声明作废报纸原件等相关材料申请证书补办;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向考试主管机构汇总,于每季度末最后十天内按程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补发证书在证书内页上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分。
对于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考试,不再受理相应的证书补发申请,由省级考试机构开具成绩证明。
(四)证书保管和回收。考试机构应尽到告知义务,通知考生按要求及时领取资格证书,或为考生提供证书邮寄快递服务。未按时领取的,由相应考试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统一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证书印制企业回收销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到位。证书发放工作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证书便利化改革是提高证书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措施。有关单位要积极落实相关要求,坚持创新性、便利化和信息化原则,不断提高证书发放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满意度。
(二)规范流程、明确责任。有关考试机构要按照要求,进一步梳理和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明确证书管理的目标、任务及相关要求,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有关考试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证书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证书的管理、发放和补发工作。
(三)精心组织、平稳过渡。证书便利化改革涉及的考试范围广,考生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关注程度高。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新版证书和原证书发放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29日
相关推荐:2018下半年各地软考证书领取时间汇总
想要了解更多软考考试资讯,可以关注希赛网软考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