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2019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附件1,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及操作流程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报考人员应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hljrsks.org.cn)的“操作流程”栏目,打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操作流程,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查询考试时间安排,按操作流程要求完成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名地市。中、省直单位、哈尔滨市的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农垦系统的报考人员选择农垦,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地市。
按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工信教〔2016〕111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价联〔2017〕59号)规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应用技术科目每人每科71元,其它各级别各资格每人每科66元。
三、考场设置
2019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2019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2.2019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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