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概念:先分清两种交割方式
滚动交割:交割月第1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期间,卖方可凭标准仓单主动申请交割,交易所按规则配对,买方按意向响应。优势在于分散交割压力、提升资金与仓单使用效率。
集中交割:合约最后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对所有未平仓合约一次性集中配对交割,流程集中、便于统一结算。
结合机制:同一品种同时支持两种方式,交割月内可灵活选择滚动交割,未完成部分在最后交易日按集中交割处理,兼顾灵活与规范。
二、采用混合交割机制的主要交易所及品种
(一)大连商品交易所(DCE)
大商所对多个农产品与工业品品种采用滚动交割与集中交割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农产品类: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玉米淀粉、粳米。
工业品及能源化工类:焦炭、焦煤、乙二醇、苯乙烯、铁矿石。
规则优化要点:2025年7月1日起,滚动交割中新增车板交割,将每日选择交割并入滚动交割,统一意向申报与配对规则,提升交割便利性。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CZCE)
郑商所多数品种采用混合交割机制,配对方式以“响应配对”为主,部分品种支持“组织配对”:
农产品类:普通小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干制红枣、苹果。
工业品及能源化工类:甲醇、玻璃、纯碱、动力煤、硅铁、锰硅、瓶级聚酯切片。
交割流程:滚动交割时间为交割月第1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集中交割在最后交易日闭市后进行,卖方需按规定公布仓单或货物信息。
(三)广州期货交易所(GFEX)
作为新兴交易所,广期所上市品种普遍采用混合交割机制,具体包括:
新能源材料类:碳酸锂、多晶硅、工业硅。
交割流程:滚动交割为交割月第1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前;集中交割在最后交易日闭市后执行,同时支持期转现,满足多元交割需求。
(四)其他交易所说明
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主要采用集中交割方式,如铜、铝、锌等有色金属品种,交割流程高度集中统一。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INE):以集中交割为主,如原油期货采用保税集中交割模式,适配国际化交易特性。
三、混合交割机制的核心操作要点(考生需重点掌握)
- 时间节点把控
滚动交割:交割月第1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每日均可申请(部分品种有申报时段限制,如郑商所甲醇为14:30前)。
集中交割:最后交易日闭市后启动,交易所统一配对,买卖双方按规定时限完成货款与仓单交付。
- 参与主体要求
卖方:滚动交割需持有标准仓单或符合要求的车板交割货物;集中交割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可交割仓单或货物信息。
买方:滚动交割可根据交易所公布的卖方信息申报交割意向;集中交割需确保账户资金充足,配合完成交割结算。
- 交割结算价确定
滚动交割结算价多为配对日合约结算价或前若干交易日均价(如郑商所甲醇为配对日前10交易日均价)。
集中交割结算价通常为最后交易日结算价或按规则确定的均价,确保交割价格公平合理。
采用滚动交割与集中交割相结合的期货交易所主要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广州期货交易所,覆盖农产品、能源化工、新能源材料等多个领域。考生需准确区分各交易所的品种适用范围及关键时间节点、流程要求,这既是期货从业考试的重要考点,也是实际参与期货交易与交割的核心知识。建议结合各交易所最新业务细则进一步细化学习,确保对交割规则的理解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