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
(一)、期货公司设立需要满足的条件:从业人员资格不低于15个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不低于3个。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备下面情况:实收资金和净资产均不低于3000万持续经营2年。其中一年盈利或者实收资金和资本均不低于2亿元,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50%或者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3年内没受过违规经营和刑法处罚,在3年内机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
(三)、持有公司100%股份的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元。
(四)、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必须提交下列的申请材料:设立期货公司申请书,公司章程草案,经营计划,发起人名单及其审计报到任用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拟定的期货业务和内部控制制度。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材料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五)、期货公司申请金融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
1.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申请书
2.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和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金融业务的决议书
4.申请日前2个月月末风险监督报表以及申请日前2个月风险监控指标持续规定标准的书面保证。
5.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的执行情况
6.业务计划书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运行的情况
7.人员的情况表一年度的财务报告股东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六)、期货公司有下列的需要证监会批准:
1.单个股东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或者关联关系的股东合并在5%以上
2.持有5%以上的股东出让股权
(七)、期货公司变更股权需向证监会提供的申请材料:
1.变更股权申请书股东的决议书股东的转让合同和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脆弱书
2.变更后期货公司股东股权背景情况图
3.间接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的自然人情况申请表
4.拟增加出资额的情况报告
(八)、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金需要提交下面条件:申请书股东决议书股东放弃先够权利详细方案负债表。
(九)、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文件任职资格。
(十)、变更住所符合条件:符合持续经营规则2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书详细计划使用权和消费检验合格证明妥善处理客户保证金和持仓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