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P®考试报名要求:
一、报名考生必须具备35小时以上的正式项目管理培训经历。除非您持有有效的CAPM证书。
二、报名考试者必须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第一类、申请者需具备学士学位或以上者:
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之日前8年内,至少具有三年/36个月的没有重叠的独特专业项目管理经验。
第二类、申请者不具备学士学位或以下者:
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之日前8年内,至少具有五年/60个月的没有重叠的独特专业项目管理经验。
第三类、GAC认证计划的学士或研究生学位(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全球同等学位):
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之日前8年内,至少具有两年/24个月的没有重叠的独特专业项目管理经验。
注意:
经验必须包括领导和指导项目,项目是指为创造独特的产品、服务或成果(定义见《PMBOK®指南》)而进行的临时性工作。
如果考生是GAC认证学位计划的毕业生,您可暂缓12个月再证明自己满足工作经验要求。此外,您还可用GAC课程学习时间充抵35小时的项目管理培训时间。
PMP®考试证件要求:
(1)入场时,考生必须同时出示纸质准考信和个人真实、有效、带照片的身份证件原件,两者缺一不可。入场时出示的身份证件类型应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未携带纸质准考信或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2)可接受的身份证件类别包括:
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考生请注意提前检查身份证件的有效期,及时更换到期的证件。考试当天持过期身份证件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4)居民身份证更换中或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入场考试。但公安局开具的身份证更换凭条等不能作为身份证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