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 号)安排,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NTCE)面试时间为12月9日-10 日。现就青海省 NTCE 面试报名安排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1 月 8 日—11 日17 时
2.微信程序上传审核资料时间:11 月8 日—11 日17时
3.网上审核时间:11 月 8 日—11 日17 时
4.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1 月14 日24 时
5.打印准考证时间:12 月 4 日—9 日
6.面试时间:12 月 9 日—10 日(具体面试科目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7.面试结果发布时间:2024 年1 月10 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具有青海省户籍。
2.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等其他资料)。
4.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报考条件,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条件不符的考生无法完成相关操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专升本(专插本、专转本)一年级及以上,3+2 毕业学年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
(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7.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号、部队证件号和属于驻我省现役部队或现役武警官兵等信息。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 2020 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9.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https://www.qhjyks.com/docs/2023110115260494106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