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为做好保定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安全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此公告。请考生严格按本公告要求提前完成相关操作,确保本人符合参加考试条件。
一、时间安排
打印准考证:10月25日—29日
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试日期:10月29日
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16:00—18:00
二、防疫要求
(一)如实申报个人健康信息
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天(10月22日前)登录“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bdksy.cn)和微信公众号下载并打印《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1)、《流行病学史筛查表》(见附件2)和《每日健康监测记录表》(见附件3)。按规定签署《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如实填写《流行病学史筛查表》、《每日健康监测记录表》。
(二)考前核酸检测
考生应按要求合理安排考前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查询到检测结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考前7天内始终在保且可以自由流动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前7天内有保定市域以外旅居史或来自保定市域低风险区的考生,须持保定市域(含各区、县)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考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试须确保证件材料齐全,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应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每科目入场时需主动出示: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本人准考证;③本人《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1);④提交《流行病学史筛查表》(见附件2);⑤《每日健康监测表》(附件3);⑥本人“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需彩色打印,样例见附件4);⑦规定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见附件5)。③、④、⑤、⑥、⑦每场考试前都需上交监考老师。
(二)考试期间除入场身份核查外,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据分类管理原则有序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四、诚信考试
(一)考生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生必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将手机上交至指定位置,切勿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避免无意识违规。考试期间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二)考试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试过程实施不间断网上巡查,考后回放倒查,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文明应考,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三)对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其违纪、作弊信息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别提示
(一)考生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坚持非必要不离保。如离保,建议考前7天返保备考,以免因疫情变化而影响参加考试。
(二)考生来返保前要对照我市相关防疫要求,主动履行报备手续。
(三)考生如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予以处理。
(五)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按后续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告要求提交退费申请,审核通过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六)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或更早到达考点,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
(七)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随时留意短信通知,及时了解相关要求。
附件:
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流行病学史筛查表
每日健康监测记录表
“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示例
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