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领取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申请人: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申请人经过网上报名、并到我局现场确认等程序,认定了教师资格(名单见附件1),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办法
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将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一本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领取办法如下: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申请人需按照以下第(三)点和第(五)点的要求到茂名市教育局现场签领,不需要提前预约。
(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网报时选择了证书邮寄服务的非应届毕业生申请人,茂南区教育局将在6月9日统一把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交由邮政快递寄出,邮费到付;网报时选择证书自取的申请人,需按照以下第(三)点和第(四)点的要求到茂南区教育局现场签领;今年毕业的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按照以下第(六)点的要求上传和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收快递方式领取。
(三)现场签领证书,申请人可亲自领取,也可委托亲友代领。申请人自行领取的,请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亲友代领的,代领人需出示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申请人在空白处亲笔签名)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并附上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书样板见附件2。
(四)为减少人员聚集,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网报时选择证书自取的申请人,请在6月7日前,打开以下网址http://rsg2816820.mikecrm.com/d9dyPkq,进行提前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到茂南区教育局领取。
(五)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需提供毕业证原件进行查验,并提交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申请人须在毕业证复印件和备案表(或验证报告)空白处签名。免费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法:访问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唯一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点击“学信档案”,使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成功登录后,点击顶部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栏目,选择高等学历(或高等学籍),进行在线申请(选择中文版,有效期选择三个月以上)、查看、打印即可。
(六)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请在6月20日前,打开以下网址,http://rsg2816820.mikecrm.com/onfPFU1,按照提示拍照上传毕业证,填写收件地址信息(收件地址信息请不要填写毕业学校),茂南区教育局将在6月23日统一将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交由邮政快递寄出,邮费到付。
二、现场领取证书时间和地点
现场领取仅适用于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网报时选择证书自取的非应届毕业生申请人。若是14天内从省外、市外来(返)茂名的申请人(或代领人),现场领取证书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领取时间:6月1日-6月20日(周六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领取地点:茂名市教育局办公楼副楼1楼(茂名市茂南区官山五路6号大院,即名雅世家西侧),办公电话:2278744。
(二)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领取时间:6月8日-6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领取地点:茂南区教育局办公楼5楼人事股(茂名市茂南区城南路站南六街15号大院,即茂南区政府大楼南侧,市救助站后面),办公电话:2816820。
三、相关事项
(一)申请人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请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给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属于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需将该申请表交到所在教育局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申请人所在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或申请人没有单位的,可自行保管该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构(教育局)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二)经过规定程序通过认定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属下的中国教师资格网官网(网址:www.jszg.edu.cn)是全国唯一验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官方网站。
(三)关于教师资格注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粤教师〔2016〕2号)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是经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注册时间安排等事宜请咨询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不属于注册对象的人员不用进行教师资格注册,其持有的教师资格证继续有效。
附件:
附件1:2022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名单.xls
附件2:委托书.docx
原文链接:http://www.maonan.gov.cn/zwgk/content/post_1032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