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各有关申请人: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网上申报、体检和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等程序,陈创凯等416名申请人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目前,该批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办好,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资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一本;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此表为教师资格认定归档材料,申请人务必及时将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袋内)。
※特别提醒:若申请人为高州市正式在编公办教师,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请移步到高州市教育局档案室(地点: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图书馆五楼)交表存档。其他申请人按规定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到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二、领取时间
2022年5月23日至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领取地点
(一)选择现场领取证书方式的申请人,请在规定的领取日期内前往高州市教育局四楼409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668-6633839。
(二)选择邮寄送达证书方式[即在现场确认期间(4月26日—29日)已提交《邮寄登记表》]的申请人,请留意近日邮政快递电话,证书等资料将从即日起陆续寄出,邮费到付。申请人收件后,须在《<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送达回证》中补充完整“送达日期”等,并在“邮政快递寄达”——“签收人”处签名后,于6月10日前将《送达回证》寄回到(或直接交到)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409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必交回)。
四、领取办法
(一)申请人领取证书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若申请人不方便领取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
(二)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人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
五、防疫要求
(一)前来领取证书的人员,均需主动扫描“场所码”,出示粤康码、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带*号行程码(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外来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由于疫情呈动态变化,相关方面的管理规定将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前来领取证书:
1.在领取证书前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的人员和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及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前来领取证书。
2.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人员,不得前来领取证书。
(三)因疫情原因,领取证书的时间和地点需调整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因此务必及时将《申请表》存档。
(二)《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属下的“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是全国唯一验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官方网站。
(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5月30日(周末除外);领取地点为茂名市官山五路6号大院茂名市教育局副楼一楼。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668-2278744。
附件1:2022年上半年第一阶段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共416人).xls
附件2:委托书.doc
原文链接:http://www.gaozhou.gov.cn/mmgzjyj/gkmlpt/content/1/1030/post_1030171.html#3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