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前,须通过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通信行程卡”实名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简称“健康码”)或有效行程卡(简称“行程码”),并确保在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和“行程码”处于绿色状态。
2.考生须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减少聚餐聚会,不参加大型活动,非必要不离川,并于考前14天自行、主动做好个人体温监测。考试前下载、打印《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相关信息、签字确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任。
3.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集中或居家隔离期未满的,健康码为非绿码的,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来自省外或途经国内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头痛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或出现体温≥37.3℃的考生,在考试当天出具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方能参加考试。
5.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或“行程卡”绿码,扫描考点场所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候考室时按要求交予工作人员。
6.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除在面试室环节按要求摘戴口罩,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经卫健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按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8.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突发气促、发热、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卫健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9.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按照指示要求离场,不得在考点学校内聚集、逗留。
10.考生应遵守所在面试考点的其他疫情防控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