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根据办公厅、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就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提出以下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须考前 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 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2.所有考生提前申请“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河北健康码”中每天连续打卡上报考前14天体温。
3.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就医,经治疗好转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考试(面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5.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需出示“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提交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3)、本人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计算时间截止至考生末场考试入场前,两次核酸检测采样需至少间隔24小时)。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种形式均有效,详见样例及说明(附件4)。
6.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接触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7.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有序入场。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8.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考试中心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