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取得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主要进行以下两个环节:
第一环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关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第二环节:考试合格,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明后,于每年度的认定工作计划时间内(工作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到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认定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其中,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教师资格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认定时间、条件及所需材料清单等详见各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