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考试院的通知,并结合我区的工作安排,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定于4月15日至18日进行报名,5月14日至17日举行考试。为做好我区的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后再行报考。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疑问也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辅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以下简称辅助平台)查询了解。
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相关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同时符合以下1-5项条件的考生,可在我区选择任一考区报名参加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符合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生,如符合以下情形的,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所有在读学生,或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
(四)根据《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根据《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文件精神,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2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是否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可咨询所就读学校。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4月15日8:00至18日17:00。
报名信息审核截止时间:4月20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4月21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9日至15日。
考试时间:5月14日至17日(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成绩公布时间:6月15日起。
三、报名事项
考生须于4月18日17:00前通过电脑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同)“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和报名(在我区参加2022年上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其他考生均需进行注册)。
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或填报信息有误、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阅审核结果,审核单位不进行短信或其他方式的提醒。审核通过即可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修正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正确报名信息,恢复等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信息和缴费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再安排补报名。
请考生详细阅读报名过程有关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1;如需咨询请联系各考区主管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面试科目和代码见附件3。
四、考试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0日至16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考试要求。
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本人所在考区发布的防疫政策和要求,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附件4)、《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三)考核内容。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中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http://ntce.neea.edu.cn/html1/category/1511/693-1.htm),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 (https://www.gxeea.cn/,下同)“考试命题→其他考试命题”(或者直接使用链接http://www.gxeea.cn/ksmt/qtksmt.htm)查看广西自命题科目试题示例。
(四)考核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考生须按以下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计算机的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由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广西自命题科目面试,由考官根据试题清单上提供的问题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类别教师资格面试方式。
除了抽题和备课环节,其他规定程序与以上考核方式相同。各考区在抽题和备课环节的要求如下:
除钦州和崇左外的其他考区:考生须自行确定试讲内容,预先备课,做好教案,考试当天直接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3份。
钦州考区:考生须预先准备2个不同的试讲内容,由考官现场选择其中1个进行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3份。
崇左考区:考生自备试讲教材,考试时由抽题员从考生提供的教材中指定相关章节进行现场备课后试讲,无需提供教材复印件。
(六)违规处理。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等一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查询和复核
6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向考区主管单位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由考区主管单位受理和回复考生。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六、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常用条件,有效期为3年。
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二)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附件:1.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2.各考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3.面试科目和代码
4.考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