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夏省教师资格认定预计6月份开始,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即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宁夏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
为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的对象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
二、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一)严重心脏病、心肌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合格。
(二)结核病未治愈者不合格。
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合格。
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检查无变化者,合格。
(三)严重的血液病,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五)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且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
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六)各种急慢性肝炎和肝硬化不合格。
(七)恶性肿瘤不合格。
(八)慢性肾炎、慢性肾盂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或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不合格。
(九)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不合格。
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患者,不合格。
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十)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十一)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十二)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十三)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十四)色盲、色弱,幼儿园教师资格,不合格。
(十五)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合格。
(十六)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十七)四肢有一肢缺失或不能运动,借助辅助工具仍不能完成教学者,不合格。
(十八)语言残疾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并妨碍发音者,不合格。
(十九)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严重影响面容者,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不合格。
(二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淋球菌、梅毒螺旋体和妇科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阳性者,不合格。
三、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中心负责体检。
四、体检要求
(一)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开展体检工作,是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环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加大对体检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力度,及时负责地解决体检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体检医院要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体检的具体工作,并选调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体检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检查队伍。在每次体检前,应组织全体检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和“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奖惩制度。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必须由医院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每项检查,应指定专人组织,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
(三)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不得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在被更改结果上横腰划一条横杆,使被更改的字迹能清晰可见,然后在左边写上更改后的论断或数据,主检医生在更改后要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四)主检医师应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对照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体检结论栏内。医院根据体检综合情况,作出“体检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结论,由负责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填写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内。
(五)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应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医院对体检医院的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申请人在其他医疗机构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得作为当事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健康状况的依据。
(六)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进行体检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体检医院必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医务人员配置到位,医疗设备准备到位,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体检结论准确、及时。对弄虚作假者,除取消当事人认定的教师资格外,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及时取消其体检资格并通报批评。
五、对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者,或高等学校拟聘任任教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部分体检项目标准的执行上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委托相应的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static.jszg.edu.cn/public/34945/Mtp1SkfNQE9UrocOcNGi.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