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现将2021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测试人员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具有烟台市户籍人员;
(二)在烟台市工作人员;
(三)取得烟台市居住证人员。
根据省语委办要求和《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高校在校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由所在高校测试站(中心)统一组织,高校教职工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由省语委办统筹安排。
二、测试时间安排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逾期无法补办,视为个人放弃报名。考生对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对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影响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未按报名要求、不符合报名范围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
2.如遇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因素,将视情况延期或停止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工作。
3.我市各级普测考点均不组织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的培训,也不指定相关教材。
4.请考生及时关注计划报名区市的公告,以免逾期无法报名。
5.咨询电话:0535-2118696。
原文链接:http://jyj.yantai.gov.cn/art/2021/8/23/art_17078_2907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