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中心统一部署,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9月2日开始,根据考试公告,本次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具体如下:
2021下半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笔试)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内蒙古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六)对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设置三年过渡期。2021-2023届本、专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完成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由所在学校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考试。考试合格的师范生,且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条件后,在毕业前可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24届及以后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