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领证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大连市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领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对象
2021年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人员,以及申请补证换证的合格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领证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请申请人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一)领取时间:8月23-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领证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D区教育局窗口(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申请人所选择的认定机构领取。各认定机构地址详见附件1。
三、领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到现场领证的,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不能现场领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证书。需要提供证书人的身份证原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代领证书委托书(详见附件2)。
3.选择邮寄领证的申请人,根据邮寄单号及时查询证书投递情况。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邮政窗口联系电话:15104118702。
原文链接:https://edu.dl.gov.cn/art/2021/8/16/art_2840_1858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