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辽宁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1〕15号)精神,现将朝阳市2021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1年8月18日至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领取地点
请考生到本人申请认定的教育局领取。
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
联系电话:2856600
北票市教育局:北票市南山街新华路28号。
联系电话:5823487
凌源市教育局: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90—66 (519室)。
联系电话:6991035
朝阳县教育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5号。
联系电话:8997083
建平县教育局:建平县万寿路41号。
联系电话:7821310
喀左县教育局:喀左县利州街道湖南路186号(708室)。
联系电话:4898321
双塔区教育局:双塔区友谊大街二段68号。
联系电话:7206043
龙城区教育局:朝阳市龙城区长江路五段74号。
联系电话:2576181
三、携带材料
1.申请人领取: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代领人领取:持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纸质版《领取委托书》。(见附件1)
四、防疫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1.疫情重点管控地区与重点关注地区人员不得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可委托代领人领取。来自省域外低风险地区的申请人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领取人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和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及验码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间距,领取结束后,应立即离场。
2.领取人须认真核对领取材料的各项信息。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本人留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取得教师资格的重要凭证,请务必放到本人人事档案中。
3.《领取委托书》正面空白处需手写,反面需复印申请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个人信息。
4.受疫情影响,省、市域外申请人可选择委托代领人领取。申请人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告知领取要求,以确保顺利领取(代领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其他要求)。
5.受疫情影响本人不能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且无法委托代领人领取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可在8月20日集中领取后,向本人认定所在的教育局电话预约,在预约的工作日工作时间领取教师资格证(各地教育局联系电话见第二部分领取地点)。
原文链接;http://jyj.zgcy.gov.cn/newsContent.php?newsID=6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