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2021年抚顺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请申请认定的考生于2021年7月19日及以后到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领取,可以代取,需提供代取人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到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妥善保管,切勿丢失,《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尽早存放在本人的人事档案中。
取证地点及联系电话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教师、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到抚顺市公共行政服务审批大厅2楼教育局综合窗口(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领取。
联系电话:024-57500689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请到到本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确认点领取。
1、新抚区:新抚区公共行政服务大厅,新抚区新抚路71号;联系电话:024-52366710
2、望花区:望花区营商建设管理局,望花区雷锋路东段67号抚顺银行二楼东大厅;联系电话:024-56885193
3、东洲区:东洲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抚顺市东洲区绥化路西段22号;联系电话:024-53790509
4、顺城区:顺城区教育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1号(顺城区政府401);联系电话:024-57503706
5、抚顺县:抚顺县教育局,顺城区新城路东段9号;联系电话:024-57551015
6、清原县:清原县教育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莱河路10号;联系电话:024-53023385
7、新宾县: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大厅,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启运路17号;联系电话:024-55080179
8、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抚顺市望花区李石街道滨河路1号。联系电话:024-56608821
原文链接:http://fsjyj.fushun.gov.cn/fsweb/05/20210714/012017_0467c285-0c8a-4448-9fd7-d8335dedf8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