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大亚湾区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各申请人:
我区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已通过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请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31日(周六正常上班)。地点:大亚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学生资助中心(惠大公交候车室楼下)。地址:大亚湾区中兴中路88号。
(二)方式:根据网上安排分时段错峰现场领取。(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领取要求
(一)申请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
(二)领取时须提交《大亚湾区现场领取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资格证书及申请表健康申报表》(附件2)。
(三)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持以下证件材料领取:
1.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
4.被委托人的《大亚湾区现场领取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资格证书及申请表健康申报表》(附件2)。
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代为保管证书及认定申请表。
三、注意事项
(一)领取的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二)领取人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领取人须按照领证安排的时段前往领取证件材料,如确实不能在安排的时段内前往领取需于7月29日前致电工作人员在领取时间内另确定领取时段。联系电话:5562637,联系人:张老师。
(二)领取人自行下载《大亚湾区现场领取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资格证书及申请表健康申报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签名,进入领取证件现场时交给工作人员。如领取人没有提交该表,不得进入领取现场。
(三)领取人须在现场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要保持间隔一米以上的距离,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消毒防范等工作。
(四)领取人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防疫防控措施的,不予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及申请表。领取人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居住地,强行入出,扰乱办公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大亚湾区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领取时间安排表(查看原文链接)
2.大亚湾区现场领取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及申请表健康申报表(查看原文链接)
3.授权委托书模板(查看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www.dayawan.gov.cn/bmpd/xjj/tzgg/content/post_4342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