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6月份)合肥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
2021年上半年(6月份)合肥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工作程序,现经合肥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并投票表决,程丹丹等2100人拟具备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51-63505156)、局组织人事处(电话:0551-63505130)联系。
注意事项:
1.请拟通过人员认真校对个人信息(含姓名、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如有问题于公示期间及时更改。联系电话:0551-63505130。
2.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要求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邮寄时间集中安排在7月下旬完成,邮寄包内含教师资格证书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此表务必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2021年上半年(6月份)合肥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xls(查看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jyj.hefei.gov.cn/jydt/tzgg/18110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