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斗门区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申请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已按省的时间节点完成了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共通过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196名人员(名单见附件)。
请上述申请教师资格已认定通过的人员,于7月19-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斗门区教育研究中心305办公室(井岸镇后山南60号区实验小学内)领取。
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本人领证时,须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受理凭证》;如委托他人领证,须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受理凭证》;凡应届毕业生领证时,除须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受理凭证》外,还须出示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联系电话:5558331蒋老师。
附件:斗门区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查看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www.doumen.gov.cn/xxgkmlxt/qjyj/zwgk/qt/content/post_2903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