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认定通过的廉江市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廉江市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详见附件)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人员: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
二、领证时间:2021年7月14日起(周六日及法定假日不办公),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领证地点:廉江市教育局人事股3室。
四、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 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教师资格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注:若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的,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持毕业证原件)。
(二)随证书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属于教师资格法定凭证,请勿自行开封,需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因妊娠期间未完成体检项目的申请人,请妊娠结束后且自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凭医院体检合格结果领取证书。
(领证咨询电话:0759-6684339)
原文链接: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jyj/gsgg/gsgg/content/post_1472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