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通过人员领取证书的公告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39号)要求,经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数据确认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环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最终通过453人,现就领取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河套学院2021年应届毕业生通过认定人员证书由河套学院学生就业指导处统一发放。
2.其他通过认定的人员请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到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号圆22号窗口领取证书。(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与乌兰布和路交汇处)
二、相关要求
1.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需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如本人无法亲自领取证书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将代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
注:请提前准备好须携带复印材料,现场不提供打印、复印等服务设备。联系电话:0478-8787868
原文链接:https://www.233.com/teacher/hgz/202107/09081147528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