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黄埔区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教师资格申请人:
黄埔区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1和2)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人员: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
二、领证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9日(周六日不办公),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三、领证地点: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综合出件窗
四、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已申请以快递形式取证的除外);若委托他人领取,请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领证时请遵循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要求)
(二)申请人已选择证件以邮递方式接收的,无需到现场领取,将以EMS快递(到付)的形式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到个人登记的收件地址,请注意签收。
(三)随证书发放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属于教师资格法定凭证,请勿自行开封,请申请人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存。
(四)因妊娠期间未完成体检项目的申请人,请妊娠结束后且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凭医院体检合格章领取证书。
(五)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本次认定报名时选择证书自取的社会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生(7月8日前需已经获得毕业证,否则按原方式领取),可通过完成问卷提交(问卷链接见附件)相关资料更改领证方式。符合要求的人员将通过到邮递到付的方式发放证书。
特别提醒:需更改领证方式的请于7月8日18:00前完成资料提交,否则将视为按原方式领取。
(领证咨询电话:82118605,82113392)
原文链接:http://www.hp.gov.cn/gzhpjy/gkmlpt/content/7/7356/post_7356628.html#4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