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各有关申请人:
2021年4月网上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现场审核通过人员的证书已办好,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已选择邮寄方式[即现场确认期间(4月27日—30日)已提交《邮寄登记表》]的申请人,近日请留意快递电话,证书等资料从即日起陆续寄出,邮费到付;申请人收件后,还须在《<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送达回证》中补充完整“送达日期”等,并在“邮政快递寄达”——“签收人”处签名后,于6月23日前将《送达回证》寄回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除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必须凭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到现场领取《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外,其余申请人获取《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的方式均为“邮政快递寄达”。请原选择“现场领取证书”的申请人在6月10日前扫描“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初中(小学/幼儿园)邮寄”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校对无误后提交,“收件人”务必为申请人本人。届时,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将按照申请人所填写的“地址”寄件,邮费到付;申请人在收件后按以上做法回寄《送达回证》。咨询电话:0668-6633839。
二、领取资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一本;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该表务必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袋内)。
※特别提醒:若申请人为高州市正式在编公办教师,请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到高州市教育局档案室(地点: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图书馆五楼)存档;其余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袋内。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因此务必及时将《申请表》存档。
(二)《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属的“中国教师资格网”是全国验证《教师资格证书》的网站。
(三)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到现场领取证书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测量体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若申请人不方便领取的,可将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交由他人代领;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签领人在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它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到现场领取证书。
附件:
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共367人).xls
原文链接:http://www.gaozhou.gov.cn/mmgzjyj/gkmlpt/content/0/890/post_890803.html#3270